新闻通知

关于申请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规定

时间:2019-11-01

关于申请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规定

依据《武汉大学关于执行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的通知》(武大体卫[2015]1号)要求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现将有关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:       

第一条  测试周期内,因伤、病,不适宜剧烈运动,经校医院证明,可向校体质健康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健康中心)提出当年免予执行《标准》。成绩注明为“因健康原因免予执行《标准》”。

第二条  因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,经校医院证明,可向健康中心提出终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成绩注明为“因健康原因免予执行《标准》”。该生仍可参加各项评优与评奖。

第三条  办理了体育课保健班证明的学生,凭保健班证明,可向健康中心提出当年免予执行《标准》。成绩注明为“因健康原因免予执行《标准》”。

第四条  需全年(11日至1231日)或多年需要连续在外学习、交流或实习学生,凭相关材料和所在院系证明,可向健康中心提出当年免予执行《标准》。成绩注明为“因事假某年免予执行《标准》”。

第五条  在校医院办理手续,应履行挂号手续,严禁无理取闹,影响医生正常工作,一经出现,通报到校学生工作处和本人所在学院。

第六条  如实申请,发现弄虚作假,按照违反考核纪律处理。

第七条  申请免予执行《标准》流程

(一)2019年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不再接受缓测申请。符合因病、因事条件办理免测手续的查看“珞珈体育”公众号“用户中心——免测申请”功能。   
  
(二)因伤病申请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持申请表、就医资料(含辅助检查资料)、在校医院(地址:文理学部校医院)办理手续,由外科主任(刘学理、朱思宏)、内科主任(刘丽、董琳)之一的医师诊断并签名,盖校医院诊断证明章。

(三)因事假申请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填写事由说明。
    
    (四)因病、因事申请的,都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字,并盖院系公章。

(五)在“珞珈体育”公众号提交申请,等待审核。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信息,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扫描上传。上传图片务必清晰、完整。每年免测申请截止日期为1215日。

(六)咨询办法:
    体测、校园环跑问题 加Q:2560699024
    电话:68789755
    Ai客服:客服服务——Ai客服
值班时间: 每学期测试周期内的工作日:14:30——17:30
    教学、选课相关问题电联:
    68754852/68752390 关老师
值班时间 工作日:9:30-11:3014:30——17:30

    场馆问题:18600211300 杨老师

 

武汉大学体育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