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求:
(一)2019年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不再接受缓测申请。
(二)因伤病申请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持申请表、就医资料(含辅助检查资料)、在校医院(地址:文理学部校医院)办理手续,由外科主任(刘学理、朱思宏)、内科主任(刘丽、姜鑫)之一的医师诊断并签名,盖校医院诊断证明章。
(四)因病、因事申请的,都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字,并盖院系公章。
步骤1:下载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免测申请.doc并按以上要求填写信息盖章。
步骤2:填写云文档
https://docs.qq.com/form/page/DSFBaSFBKVkF6YWFF